文/陆昆
前言
“提阿非罗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1:1-4)这是路加福音的开篇,路加说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想要提阿非罗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学”是先在一个顺从的决定里学,学的目标却是知道所学之道是确实的,而“知道所学之道是确实的”,是一个进一步的、有实际功效的信。如果只讲“信”,却不讲“信什么”,实际就是没有信。信不是由自己的决定而发出,而是所信的对象向自己显为可靠,并在自己里面引发信心。
教会的传统历来不是强调蒙昧,而是强调“有规范的知”。这里有两个方向:第一个是在承认自己的受动地位[2]的前提上求知,求对自己主宰者的真正认识,在被告知中求真知,安瑟伦称之为“信仰寻求理解”,这也构成了基督教最基本的公式;第二个是在信里求知,对被告知的内容越发清楚地信,于是越发知道它是真的,也越发真正地知道它是什么,即,信以致知,确知以信。
今天不少人认为,当年那些坚持说经历过耶稣的人,都是信耶稣的,所以他们所说的是不可信的。但是他们却不认真考虑:这些人之所以信,不正是因为他们经历过耶稣吗?从不信到信之间发生的事是一些惊人的经验,这些经验不是个人的哲学玄想或神秘体验,不是指文化影响力,也不是指因为信仰基督,无数的生命被改变;真正决定性的是拿撒勒人耶稣!他活在同时代人的经验里面。基督信仰不是基于有神、神是怎样的一位以及面对这位神应该怎样生活的设想,而是基于历史上在最基本的经验中发生的事实。
一、安东尼·弗卢[3]的园丁比喻
两个在森林里探险的探险者,在一块林间空地上停留下来。其中一位看见这片空地草木茂盛也很整齐美观,就说:“你看,这里有一位园丁把这个花园照料得多好啊!”他的伙伴却说:“这只是一个看起来很整齐和茂盛的林间空地,没有园丁。”坚持有园丁的人就说:“肯定有园丁,要不然这一切怎么会这样呢?”于是,两个人决定留下来看看到底有没有园丁。他们在那里住了下来,但考察期间,什么也没有发现。于是,坚持没有园丁的人说:“在这里观察了好几天,什么也没有发现,你应该已经放弃有园丁的想法了吧?”但坚持有园丁的那一位说:“确实有一位园丁,只是这位园丁是不可见的,所以我们看不见他。”结果,两个人又决定留下来,使用所有可能的现代技术在里面探测。但是过了很久,还是什么也没探测出来。坚持没有园丁的人就说:“这里确实没有园丁。”可坚持有园丁的那个人还是说:“不是的,这里是有园丁的,只是这个园丁不仅是肉眼看不见的,而且是用我们一切的探测技术都不能看见的。”于是,他的对手终于被迫同意他了。同意他之后,说:“好吧,这样一个不可见、不可探测、永不出现的园丁,跟只在想象中存在的园丁,或者跟根本就没有园丁有什么区别呢?”
英国的分析实证哲学家安东尼•弗卢曾试图用这个比喻来区分“信念中的真实”和“客观实证的科学的真实”。不难理解,坚持有园丁的那位就是“信念中的真实”,坚持没有园丁的那位就是“实证科学的真实”。这个比喻中有很深刻的无神论者们所持有的世界观:这个世界是封闭的,其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世界自身发生的,而不是它以外的神明的介入引起的,人在这个世界中是自主并自足的。人不是依赖于超越自己的客观实在而作决定,而是自己作决定;人不是依赖于别的什么而存在或被评估,而是自己评估自己,并且人类的经验和理性是知识的唯一来源。在他们眼中,有神论者就是这个园丁比喻中坚称有园丁的那一位,并且这种有神论不是客观的、有实际意义的,而是来自毫无经验根据的主观偏执的“我相信有”——任何能够说明没有神的证据都驳不倒他,无论怎样他就是相信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很受震动,因为我传福音的时候,实际上是有意无意地使用了传统的很多有神论的论证并加以生活化来说明,例如历史、宇宙的某种规律,人的道德良心等等;而这些在这个“园丁比喻”面前,会失去说服力。然而,基督徒所信的真是这个“任何仪器都探测不到、不可见而且永远不出现的园丁”吗?实际上正好相反,基督徒所信的是进入经验和历史的“园丁”,事实上这位园丁在人们的眼前和经验中出现了,而且行动着,他就是耶稣。圣经告诉我们的一个伟大真理就是:绝对超越的、至高的神成为人,进入到我们人类的经验当中,因此他甚至成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经验和理性的方法去考察和认识的对象!
1、以经验和理性认知的两种不同的途径:科学与历史
科学方法和科学解释是现代人在经验意义上最主要的进入实在的最客观、有效的方法和原则。自然科学的思考方式会在乎这样几件事:
第一,所说的要有具体的内容,这样才是有意义的。对于科学而言,“刘翔在110米跨栏中夺得了冠军”是一句有意义的话,因为可以通过考察来确认;而“刘翔在去年完成了一项精神的超越”就没有意义,因为“精神的超越”的实体不存在,无法考察。
第二,可重复。不同的人做同一个实验,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
第三,一致性。所提出的命题必须和已经确认为真实的命题或事实在逻辑上不冲突。
第四,可以证伪。如果你的结论是对的,需要依赖于一些可以观察的经验。同样,如果你说的不对,那么当出现某一些经验时,就足以判断你是错的。
但科学方法和科学原则,并不等同于科学主义。科学主义基本上把自然科学和数学方法当成唯一有效的进入实在的方法,并且认为凡不符合这个方法的都不算是有意义的和可以信任的。如果把相对有效的某个原则当成是绝对的,并以此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甚至以为科学不单单能进入有限的事物,也能对事物进行终极性的解释和确认。那它就会成为一个严重的错误。很多人受科学主义的影响,就以为这样的思考方式是科学的,但是其实它只是一种先入为主,甚至自己都没有认真反省过的信念。
实际上,人类坚信的一些事实并不符合“科学”的标准。比如说,有孔子这个人和关于孔子的那些事吗?用科学的方法来看:有孔子吗?有,那请他出来认识一下。如果说没有,那在怎样的情况下能确认他没有?无论如何都很难办。所以说,自然科学的方法不应该用于探讨这类问题,因为它属于历史研究的范畴。
历史是一门比较特殊的科学,英国历史学家科林伍德(Robin George Collingwood)对历史学研究方法的认识是:它不是通过直接观测研究对象,而是通过观察与之相关联的可直接观察的对象,即“证据”来进行研究,以理解不能直接观测到的历史。对此,费希尔(David Hacket Fischer)提出了历史研究方法七点准则:
1)历史性的证据必须针对某一个特定的问题,而不是针对其他的问题。
2)历史学家所要做的是找到最合适的论据,也就是最接近事件本身的论据。
3)证据必是肯定性的,否定性的论据是矛盾的——因为那根本不能被称为论据。
4)对于历史性结论来说,举证责任在于作者这方。
5)所有从经验性的证据得到的推论都具有偶然性,历史学家必须尽最大努力证明A的或然率高于其他的选择。[4]
6)任何经验性论述的真正意义都取决于它所处的环境。
7)经验性的论述不可能比它的证据更准确。要用证据来检验理论,而不是反过来用理论来检验证据。
历史研究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都是关于经验性的事实(但是不单单是经验,任何一个所谓的事实事件,都同时包含经验和解释),但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是,在历史事件中确认单一事件的真实性和意义极为重要,而不是可重复性。
基督徒不是相信一种原理,而是相信那一位和那件事——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确认这个事实的方式跟一般自然科学上的确认不一样,是以历史研究的方法。问题的关键是耶稣是谁?他真的死而复活了吗?他要求我们做什么决定?基督徒不单单是按照某种宗教性的说法确认耶稣是谁,也是从最一般的经验的、历史的、客观的意义上确认他是谁。圣经中说耶稣死了又复活,并不仅是基督徒出于对权威的信任,也是一种被有效的知识支持的信念。
2、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是历史事实
基督教不是一套玄学的思想,而是历史性、经验性的事实,就像我们说孔子是经验性的事实一样。世界上很少有人怀疑关于孔子的记录。但是其实把对于孔子传记性的说明,和对于耶稣的说明相比较,两者差距甚大。最早完整地为孔子作传的是司马迁,之前有的只是关于孔子的“传说”和零星的记录,而那时候距离孔子生活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四百年左右。但对耶稣的事情的传讲是在耶稣死而复活之后的五十天左右。记录耶稣生平的四卷福音书中,除了约翰福音的写作时间不确定之外,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写于耶稣的受难后五十年以内。并且,就福音书文本而言,它们记录的是跟随过耶稣的人的活生生的直接经验。
“耶稣是谁?”这不仅是我们今天问的问题,耶稣生命中最重要的经历就是他在正式的法庭中受审,而那个法庭做了对于“耶稣是谁”的判决——他声称自己是神的儿子,犯了僭妄、亵渎的罪,因此他应该被处死——然后又给他加上别的罪名,最后他被判决钉十字架。也就是说,“耶稣是谁”这一问题,是经过一个正式的法庭的审理并做出了正式的法庭宣告的。我们要面对的,正是这样一个历史案件。
二、耶稣案件的要点:耶稣是谁?
当耶稣被捕之后,他一共经历了七次审讯。从历史资料来说,在这些审讯中最具决定性的是在大祭司家中公会的审判。马可福音记录了这次审判的情形:
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却寻不着。因为有好些人作假见证告他,只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合。又有几个人站起来,作假见证告他说:“我们听见他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他们就是这么作见证,也是各不相合。大祭司起来站在中间,问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说:“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你们已经听见他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马可福音14:55-65)
圣经里记录了,连最后决定判决耶稣死刑的罗马巡抚彼拉多都知道,公会的人并不是因为耶稣有实实在在的罪要控告他,而是因为嫉妒他,对他有一种敌意,想要除掉他,所以给他安上罪名。但是究竟耶稣做了什么事,以至于他们可以控告他呢?他们加给耶稣的罪名就是,他僭妄地自称为神。因此,关键只在于一件事上,就是“耶稣是谁”。“耶稣是谁”决定耶稣的言行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而不是耶稣的言行决定耶稣是罪人还是义人。下面让我们来一起面对这个审判的关键点。
1、耶稣对自己身份的惊人宣告
作为一个重犯,衣衫褴褛的耶稣被捆绑着带到当时犹太当局最高领袖面前,面临着被定罪的危险。但当大祭司问他:“你是神的儿子吗?”被捆绑着的耶稣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这句话中的要点很惊人。“我是”在希腊语里是极为强调和庄重的用法,而不是日常生活用语,熟悉传统的犹太人非常清楚这个被庄重强调的“我是”的含义。
圣经中,神启示他的名字是:“我是”——除了我以外没有什么是我,没有什么说明我,没有什么使我成为我,只有我本身来说明我,我不被任何我以外的维持,我是依赖于自身而存在的那一位。所以在英文中把它扩展为“I am who I am”,我就是我。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也会说“我是”,比如:“我是男的。”但这件事的发生,对于“我”而言也是偶然的,许多偶然的事件环环相扣使“我”得以出生,若其中有一环断了,别说“我是男的”,“我”根本就没有了。因此“我是男的”,不是由我的某种特征导致并由我自己来维持的,而是由我自己以外的原因导致的。所以,从终极意义来说,人没有权利说“我是”,因为很容易让你成为“不是”。但是神说“我是”——神是什么样,以什么方式存在、维持、行动,都在神自己这里。除了耶和华神是“我是”之外,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我是”,都是依赖他而“是”。万物本与他,也都归于他,我们的生命、气息、存留都在乎他。简言之,“我是”这个名字当被庄重地使用的时候,是神的自称。这在整本圣经的文本中更常用在对神本身的描述。
除了以神之名自称,耶稣还说:“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这是旧约但以理书中对与神同等的神的儿子的形象的描述。中国人觉得神和人之间是可以转化的,但我们要在圣经更严肃的语境中看这个问题,整本圣经坚持唯有神是神,神和人之间是绝对不可以混同的。任何人或物如果被当成神来对待,神会责罚他与他为敌,也会责罚把被造物当神的那些人。这是一个严肃的立场。
耶稣是在生死攸关的法庭审问中清楚、明确地当着众人的面,宣告自己的身份的。而这句话引发了当时的大祭司和全公会的激烈反应,大祭司撕开衣服说:“何必再用见证人呢?你们已经听见他说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撕开衣服所表达的是极度的震惊、反感、愤怒。在他看来,耶稣的话是极度亵渎神、冒犯神的。也就是说,他完全理解了耶稣这话的五点意义:1)他是“我是我所是”的那一位;2)他是当称颂者的儿子;3)他是基督;4)他在那权能者的右边;5)他将要驾云再来统治和审判。
大祭司指证耶稣说了僭妄的话,“僭妄”最直接的意思就是以极为不合理的方式超越本份。耶稣正是因此而被定罪,这是耶稣案件中最关键的细节。
那么,这个细节的含义是什么?如果耶稣不是神,却以神的身份说话行动,那么大祭司和公会的判决就是对的——耶稣该死;但是,反过来,如果耶稣是神,他以神的身份说话行动,那么耶稣的言行就是正当的——耶稣无罪。反倒是大祭司和公会犯了滔天大罪,若不悔改必定会受到严厉的责罚。如此看来,这件事的关键是:耶稣到底是不是神。如果你是在场的法官,你真正要确认和审核的关键也在于此。
实际上,耶稣不仅仅在法庭上宣称自己是神,在他的公开事奉中,他也宣称自己是神,他告诉他的门徒:“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他也宣告说自己配受神所受的尊荣,而且神的命令就是叫人尊敬耶稣,如同尊敬神本身一样。耶稣也经常宣告自己能做只有神才能做的事。有人曾经把一个瘫子带到耶稣跟前,想要耶稣医治他,耶稣对那个瘫子说:“你的罪赦了。”(太9:2)这件事引起当时在场的犹太知识分子的愤怒,因为人犯罪是冒犯神,除了神自己以外,谁能赦罪呢?而耶稣却说:你的罪赦了。
耶稣曾宣告说他就是生命(约14:6)。人作为独特的被造的生命,是在和神位格性的交往中,享受这个相交,圣经上把这个叫做“生命”。也就是说,人只有在和神的关系中才有生命。而耶稣却宣告自己就是生命——不仅仅是活人得以活着的那个生命,也是让死人能够活过来的那个生命。
耶稣也宣告他自己有审判的权柄。圣经里一直坚持终极性的审判是由神来做的,但耶稣却说:“父不审判人,而将审判的权柄交给子。”(约5:22)这话的含义不单单是说耶稣要施行审判,他讲论的核心要点是:我向你们所发出的要求,就是对你们最终极性的要求。我将要再来,要根据你们怎样对待我和我的命令,来决定你们永远的去处。
耶稣要求人把对神的信靠放在对自己身上,他直接对门徒们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14:1)实际上,从来没有哪一位认真的宗教领袖像耶稣这样明确而且公开地自称为神,释迦牟尼没有这样做,孔子没有,穆罕默德也没有;唯有耶稣非常明确地在各种情形中均如此自称。在逻辑上这个宣告只能有两种可能:假的,或是真的。
可能性一:耶稣的宣告是假的
耶稣不是神,但却宣称自己是神。一种可能的情况是:耶稣故意作假,并且以这个名义要求世人把对神的所有献身都向他献上。那么,他就是一个穷凶极恶、欺世盗名的大骗子,并且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傻瓜,因为最后他自害己身,死于自己的谎言。
另一种可能,就是耶稣不知道他说的是假的,他却真诚地认为这是真的。那么他就是失去了基本的自我认知——他疯了。
可能性二:耶稣的宣告是真的
但是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这宣告是真的。若这宣告是真的,他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他是主人来到自己的地方,他是你生命的主宰者、供应者,你的一切都由他而来、由他维持。但是他来替你而死,承担你一切的罪,并且要求你投靠他,接受他为主,并得生命。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也还是可以拒绝他,但在这个拒绝中是以很轻忽的方式拒绝真理,也拒绝生命。
2、什么能为耶稣作证?
在耶稣自己的事工生涯中,他也受到过这样的挑战。犹太人指责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约8:13)那个时候,耶稣说在他的自我宣告以外,还有三样是他的见证:
第一是知情人见证耶稣。比如施洗约翰,还有后来的使徒、耶稣的其他门徒,耶稣说他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他的见证。他们是基于和耶稣的交往以及耶稣向他们显现的经验而产生了对耶稣的确知,并且他们见证自己在经验和确知中所经历的拿撒勒人耶稣是神之子,是神百姓的救主。
第二是以神迹奇事见证耶稣。耶稣说:“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约5:36)耶稣在世上所行的事中很大一部分是超自然的。不信的人质疑基督徒的时候常说:“基督徒竟然相信耶稣向着大海说一句话,大海就平静下来,这个科学吗?”如果基督徒认为大海本身就是会因为一句话而平静下来,所以相信的话,这个“相信”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正是因为大海不会因为一句话而平静下来,所以耶稣以一句话使大海平静,就显出这件事不是自然生活序列中的事,而是受到特别干预的结果。今天备受质疑的是,耶稣果真行了神迹吗?但耶稣同时代的人从来没有质疑过这一点。耶稣的敌人期望尽可能严重地贬低耶稣以降低他的影响,于是他们说耶稣是靠着鬼王的能力行神迹。但他们为什么不直接说耶稣没行过那些神迹呢?因为他们不能这样说,这是在众多的人的共同经验中发生的事,无可辩驳。
第三,旧约圣经给耶稣作见证。耶稣说:“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旧约圣经的预言、预表都在耶稣的身上成就了。耶稣行了神迹奇事,而这些神迹奇事不单单是超自然的事,也是旧约圣经中预言弥赛亚(希伯来语“受膏者”的意思,“基督”是该词的希腊文。)要行的标志性的事。犹太的宗教领袖们虽然质疑耶稣的自我宣告,但他们并没有真正面对圣经中有的将来神要亲自成为人到世上施行拯救的众多经文,比如旧约圣经中预言有一个孩子将要通过女人出生,但是这个孩子的名字却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9:6)。在以色列,人是被禁止随便称呼神的名的,但这孩子的名字却是专有的神的名。他来了会使“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风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参赛26:19,35:5、6,61:1)。弥赛亚有的一系列特征,都由耶稣成全了。
知情人见证耶稣,父以神迹奇事见证耶稣,旧约圣经对于基督的预言,都在耶稣的生平、事工、宣讲中成全了;那么还应当说耶稣是“自己为自己作证,他的见证就不真”吗?
三、终审推翻原判
基于对众多资料和证据的考察,可以很明确地说证据是一边倒地支持耶稣的自我宣告,也意味着我们要面对一个重大的抉择。但是所有这些事实加起来,并不能自动地在逻辑上生成“耶稣说自己是神是事实”。我们只能说“耶稣是神”是依据这些证据能做的唯一合理推断。但是,无论这个推断多么合理,也有人会咬紧牙关说:“推断”不够,我要的是“事实”。那我们就继续来面对“耶稣是神”这一事实。我们还记得当时法庭上的宣判是:否认耶稣是神,因此处决他。但随后发生了一件事,把人间的判决彻底地推翻了——圣经说耶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耶稣从死里复活,正是神自己的审判。因此可以说,人间做了人能够做的最高判断,但是这个判断在神的终审中被推翻,甚至连已经执行了的处决都被推翻,显出耶稣确实是神,是神的儿子,是基督,是“我是我所是”的那一位,是在权能者的右边将来要驾着天上的云临到的那一位,是他自己宣告的那一位!
1、旧约圣经中弥赛亚复活的预言
当旧约圣经中论到将要来的基督的时候,是很明确地说弥赛亚到世上来,不单单是要死,而且要复活。耶稣复活之后向门徒显现,因为门徒不明白旧约圣经,就向他们讲解:“照经上所写的(指旧约圣经),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路24:46)旧约圣经里对弥赛亚的预言包含着复活的预言。第一个表明要来的拯救者要受伤害,但不至于真的丧命的预言,是在创世记3:15中,神对蛇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亚当和夏娃犯罪堕落,而神提出的拯救、重建方案是通过“女人的后裔”。很明确的,圣经众多的线索都指向这位“女人的后裔”就是从童女而生、没有肉身父亲的耶稣。“女人的后裔”要给蛇(也就是引诱亚当夏娃犯罪的魔鬼)一个致命的打击——“伤你的头”,但同时他自己也要受相当严重的伤害,却不至丧命——“你要伤他的脚跟”。
并且,旧约圣经中预告基督的诗篇多次宣告说基督不会死:“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16:10)而且宣告弥赛亚受难之后将要强有力地兴起。以赛亚书53章则直接描述将来会有一位多受苦难的耶和华的仆人要来,他会被牵到宰杀之地,被夺去,从活人之地被剪除,被埋葬;然而,他要复活,他被杀之后“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而且神通过他所行的事会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
2、耶稣自己一再预言自己死后第三日复活
在前三卷福音书中,耶稣实际上三次宣告他要在耶路撒冷受难,并且第三日要复活。当时的门徒不相信他真的会去受死,因此也就漠视了他要复活的宣告。
在耶稣复活以后,门徒想起耶稣预言过这些事,就信了耶稣。耶稣还在世上的时候,也对门徒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7-18)我们知道,世界上的确有很多仁人志士,可能会为了自己的信念献身,甚至会成为舍身取义的勇士,但他们坚强的信念和献身的热情本身却不足以使他们重新活过来。耶稣自己在世上的时候说,他所行的一切都是差他到世上来的父神所行的,绝不是出于自己的肉身和精神的能力,并且要求人们因着他所行的事信他。耶稣说:“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7-38)
亲爱的朋友,请你来思想这件事,如果耶稣一再预告自己要死而且复活,旧约圣经里也一再预告弥赛亚要死而且复活,但耶稣死后却没有复活,留下和别人一样的在春天的天气里迅速腐烂的身体,结果会怎么样?如果你是当时耶稣的门徒,面对这样的事,你会怎样看待耶稣的话和他的身份呢?有人说:“那我才不信他呢!”是啊,你认为门徒是和你不一样的人吗?若耶稣留下的是一个与常人一样的、迅速腐烂的尸体,他完全不是他所宣告的那一位,你以为门徒还会相信他,并且不顾生死地替他编造出他复活了的说法吗?
基督复活,不是基督徒或者任何一个宗教团体的愿望,而是一个经验性的事实。
3、耶稣基督复活的事实
1)空坟墓
基督复活的事实中有一个非常简单明快的证据,就是空坟墓。耶稣的门徒不断经历耶稣以复活的身体向他们显现,于是他们到处去宣讲基督复活的消息。此时耶稣的敌人想要驳倒他们看起来非常容易,以官方的举措把尸体展示一天,所有对耶稣复活的宣告就会不攻自破。但他们所做的却是追捕基督徒,而不是来驳倒这个“谎言”。因为他们知道基督的复活有足够的证据,又是他们自己驳不倒的。
但是耶路撒冷的人也有对空坟墓的解释——耶稣的门徒把他偷了去。如果真的去考察这件事的话,你会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巨大的墓石压在坟墓口,而且有全副武装的士兵把守。耶稣的门徒自己都无法理解耶稣突如其来的被抓、被定罪和死亡,以至于惶惶不可终日地试图躲避怕连累到自己。设想说,此时这些人精心策划一次夺尸行动,并试图以此来建立一个耶稣复活的假象,还去到处宣扬,这个想法倒真是非常离奇。耶稣的身体不见了,耶稣的裹尸布却在那里,裹头巾也整齐地卷着放在那里。这个细节也很重要,趁着士兵睡觉时,把耶稣的身体偷去的这些人,还精心地伪造了整整齐齐的裹尸布和裹头巾,然后再蹑手蹑脚地离开,这个才是真正的神奇!
2)复活的耶稣显现
更有意味的是对于门徒来说,耶稣复活之后不断地向他们显现。最初显现时,是几个跟随耶稣的妇女看见的,在四卷福音书里都记录了这件事。在耶稣受难后的第三天清晨,七日的头一日,在耶路撒冷城郊耶稣的坟墓外,妇女们满带哀伤去到墓园那里,却发现墓石滚开,墓中没有耶稣的身体,然后又见有天使显现。在又怕又喜当中,耶稣向她们显现,她们就欢喜拜他。
此后这个主日的白天,在去以马忤斯的路上,两个情绪非常失落的曾经跟随耶稣的门徒(其中一个叫革流巴,另外一个门徒名字没有记载)前往耶路撒冷外六公里的名叫以马忤斯的小镇。在路上,耶稣临近他们与他们同行,并讲解圣经开启他们。傍晚,他们同席擘饼的时候,门徒就认出耶稣,认出的同时他就不见了。这两个门徒也没有再去以马忤斯,而是转回耶路撒冷去,与其他门徒会合。
此后又记录在这期间,彼得一开始听到妇女们的报告就不相信,然后他亲自去坟墓查看,发现果然是空的,当时还不明白。后来,耶稣显给彼得看,彼得才知道主果然复活了。这件事是在革流巴和那个门徒从以马忤斯回来之前,当他们和门徒报告基督复活向他们显现的消息时,门徒们也和他们说:“主果然复活,已经显给西门看了。”(路24:34)
同一天晚上,门徒因怕犹太人就关门闭户,聚在一起,忽然间耶稣来站在当中,给他们看手、脚及肋旁,门徒就喜乐了。当时十二使徒之一的多马没有在场,他不相信其他门徒的报告,宣称非要自己亲眼看见才信。结果在第二周的主日,七日的第一个晚上,在城中他们聚会的地方,耶稣向他们显现。多马看见了喜得不敢信,但耶稣还是鼓励他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20:27)如此使多马彻底信服了他,多马就拜他,耶稣也接受了他的跪拜。
然后记录的是在加利利海边,彼得等七个门徒在那里打渔的时候,如同最初耶稣呼召彼得一般,耶稣又向他们显现来坚固他们,并且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问了三次,是因为彼得曾经三次否认耶稣,耶稣又三次要求彼得重新确认和自己的关系。
复活的耶稣不断地向门徒显现。最后,耶稣在加利利的某座山上,向门徒显现,并向他们颁布大使命。而在升天以前,耶稣还在给他们讲解神国的事,并再次颁布使命,然后才驾云升天。这些都是在耶稣受难之后的四十天之间,在耶稣和门徒的关系中所发生的事情,他们都是直接在场,经历了耶稣复活向他们显现。
3)门徒的变化
非常惊人的证据是改变了的门徒。圣经毫不掩饰地记录,耶稣被捕受审、被定罪处死的时候,以及在此之后,门徒们是如何沮丧惧怕、逃离分散,甚至就是在听到亲历者的报告时也拒不相信耶稣已经复活。这些反应都合乎人类最普遍自然的反应。
但是不久之后,门徒们却重新聚集,不顾生死地宣告耶稣复活的消息,坦然欢喜地接受由此而来的逼迫和患难,他们自由、仁爱和平安的表现,才实实在在是最为不合情理的人类的反应。那是什么把这个常理扭转过来的呢?是耶稣一再直接地向他们显现,甚至让他们伸手探入他肋旁的伤口,使他们确认了复活的真实性。门徒们由此产生了从不信到信,从不明白到被开启心窍,从沮丧和恐惧到欢乐和勇敢无畏的转变。甚至,他们为了见证耶稣的确从死里复活了而舍命,舍命的时候说:没关系,本来地上的生命就是短暂的,我将来要复活,到主那里去。
他们相信在跟耶稣的联结中有永远的、荣耀的生命,是基于他们相信基督已经复活。如果他们说:我不怕死,我就是死了也能上天堂,是因为我编造了一套耶稣复活的说法,我以这个功劳上天堂。这也未免太荒谬了!无论怎样顽固不信的人,都会承认门徒们的信心是非常明确而且热烈的。那么,倒是需要说明,经历了耶稣实实在在的死,但却没有看到他复活的情况下,门徒们究竟是怎样获得了这个信念?
4)保罗为基督复活的历史性辩护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使徒保罗的见证。保罗原本是一个逼迫基督徒、残害教会的人,后来却成为一位最热切的传道者,他将福音从亚洲传到了欧洲,最后殉道而死。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3-8中,宣告自己所传的福音,他说: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
在保罗对基督死而复活的见证中有几个要点:
第一,耶稣的死和复活都是照圣经所说而发生的,应验了旧约的预言,是神伟大救恩计划的核心。
第二,强调耶稣的死而复活是发生在众多人的实实在在的生活经验中的历史事实。对于当时的门徒来说,不是“耶稣活在我心中”,而是耶稣带着身体在他们面前显现。
第三,保罗大约是在主后55年前后写了哥林多前书,这时距离耶稣的受难和复活约有二十多年,他说五百多直接的见证人中有一大半还在世。五百多人的一大半应该是三百人左右,并且这些人活在基督徒共同体中,因此基督复活的真实性对于当时有疑惑的人来说,是很容易证实和确认的。如果这些被称为在场的见证人中,有一个人对耶稣的复活闪烁其词,就不会有今天的基督教。
第四,以前逼迫基督徒的保罗,他自己也是耶稣复活的直接见证人。如果说门徒谎称耶稣复活了,是为了许多在他生前跟随他的人不至于丧失“信念”,那么一个基督徒的死敌,如何转变为基督最热切的见证者?不言而喻,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在这件事中彻底地转变了他的信念和生命的方向,那这是什么事呢?保罗自己说得简单明确:耶稣显给我看。而这件事在保罗的书信中多次被提及。
4、那么,相信耶稣复活是不合乎理性的吗?
人们最普遍的态度是:因为理性,所以不相信复活。然而,基督复活的事情经得起经验和逻辑的检验。虽然基督徒获得这个信念不仅是基于经验和逻辑的结果,而是神超然的恩典和启示;不是基督徒作为一个寻求知识者去探讨的结果,而是作为一个接受启示者被告知的结果。但作为结果而言,他却比自称是基于经验和逻辑而有的理性主义者,更合乎经验和逻辑,也更合乎理性。坚称理性的人,有一个最基本的错觉就是,认为作为求知者的自己是全知全能的,唯一的弱点就是资料不足够。但我们的理性和思考其实常会出错,我们的内心倾向于接受一类的信息,而拒绝另一类的信息,而当没有客观有效的标准时,作出接受和拒绝的决定的前提,往往是我们的欲望、自我高举、自我肯定和继续保持自己原有状态的合法性。
基督徒常常因为信心的态度,而被自称是持理性态度的人嘲笑。但其实所有人都是活在信心里,或者信那可信的,或者信自己基于欲望、传统、成见、错觉而编织出来的一个梦。真正的差别不在于有没有信心,而是在于这信心是客观、真实、有效的吗?还是没有经过这种检验,也不是敞开的心,尤其是没有对于求知者自己做任何考察和评估?实际上很多人是坚持以无神论的立场思考,因此不肯面对圣经众多的证据,拒绝相信耶稣复活是一个历史事实,认为这不是理性的结果。但我们必须记得:
耶稣时代的人知道人死不能复活的常识,当门徒们听到关于复活的报告时,不是倾向于相信,而是根本不信。这一点古今之人的智慧和见识并没有区别,圣经里也不是把它当成自然界可以自然发生的事,而是确实知道它不是自然发生的事,因此被看为是神介入的记号。
门徒的改变是毋容置疑的历史事实,而且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有人说会不会是门徒出现了幻觉呢?要知道基督复活的经验不是单个人的生活经验,也不是一些人分别的经验,而是四十天之久众多人共同的集体经验。他们不但能追忆起这个经验,而且这个经验也能彼此印证。在基督教传播的头三十年,教会已经在扩展,而且正经历极重的迫害,很多人为见证耶稣复活而舍生忘死,但是当时基督复活的直接见证人很多都还在人世,并不是对于古代遥远传说的相信。
尤其重要的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不是基于现实的诉求,不是基于门徒个人的欲望,而是基于对复活的盼望。早期见证者,都为这一信仰付出了非凡的代价,甚至殉道而死。当很多人毫无根据地编造说,早期见证人可能是杜撰出证言证据的时候,必须先解释一下是什么使他们杜撰出这样的消息。他们为什么想让人相信?——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他们自己相信,一个是他们自己不相信。
第一代基督徒是从哪里获得了一个信念,以至于他们相信耶稣复活?而他们又是为了什么,想让别人也相信,就加以编造?
要是连他们自己也不信,那他们又为什么认为,宁可自己死也要让别人信,这件事是值得的?
耶稣确实从死里复活了!这证实了耶稣的身份就是神的儿子,耶稣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但这一历史事件意味着什么?认真面对耶稣的生、死、复活,人们向耶稣应当做怎样的回应?
四、世界不是无主的园子——我们当如何回应
世界不是弗卢比喻中的园子,我们所信的神不是永远不出现的、以任何方式都不可探测的神,相反地,他是以经验的方式来到这个世界的神,并且是进入到人的经验中的、可辨识的神。园丁已经来了,而且是以可见的方式向人显明自己。若你仍然坚持说没有园丁,眼前的那个人只是在你的眼里看起来有点儿像园丁而已,那么园丁比喻的要点就完全相反了——因为执拗于已有的信念,而拒绝明显可见的证据,还试图歪曲证据。如果这样的信念是无论怎样的证据都不能使它改变的,它就变成了一个不可证伪的、固执的信。别说用铁丝网,电网、射线来探测园丁,就算是直接摸到他也可能不信。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都曾面对耶稣,面对曾经跟过耶稣、不顾生死地见证耶稣复活的人,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因为身处真相之中,就拥有真相,反而是关上了门。耶稣对当时抵挡他、不信他的人,也讲过一个“园子”的比喻,而这才是世界的真相:
有人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到了时候,打发一个仆人到园户那里,要从园户收葡萄园的果子。园户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再打发一个仆人到他们那里。他们打伤他的头,并且凌辱他。又打发一个仆人去,他们就杀了他。后又打发好些仆人去,有被他们打的,有被他们杀的。园主还有一位,是他的爱子,末后又打发他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不料,那些园户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产业就归我们了。”于是拿住他,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这样,葡萄园的主人要怎么办呢?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将葡萄园转给别人。(马可福音12:1-9)
这个葡萄园直接所指的当然是神的百姓以色列,但是对于现在作为这个故事的听众的你来说,指的也是你的世界和人生。你也想把这个“园子”设想成“没有主人的园子”,你生活在其中,试图自己管理它,并且虽有良心的声音,虽有不同的基督徒向你作见证,要求你把主权归给那位真正的主人,但是你却一直拒绝。
真正的原因不是因为这个园子没有主人,也不是因为他的儿子没有临到你,而是因为你不愿意把这个权利归给他。你试图拥有对自己的支配权,虽然你实际上没有,但却仍然想要这样,所以你拒绝真神,甚至不惜把他彻底驱逐出去,杀了,甚至希望他永远不要来,免得他再次向你要求对你生命的主权。
我们为什么不信这位临到这个世界、向人显明自己、以死而复活的事实作可信的凭据的神呢?首先是因为无知,但是这无知却不单单是由于客观上的信息断绝带来的,我们的生命里面有更严重的问题,圣经里把这叫“心蒙了脂油”,或作“脸上有帕子遮蔽”。不是因为没有资料,而是有意地不去接受资料而有的“不知道”,就是“故意不知道”。这实际构成了我们向着神而有的根本倾向和态度。
其次是求人的荣耀,不愿意为信仰的缘故付代价,不愿意被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更严重的是放纵,因为自己正在过的生活肯定不符合圣经里对基督徒的要求,所以不肯面对。但你现在的生活不仅仅是不符合圣经里对基督徒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不符合圣经里对人类的要求,因此这个要求不是你能够通过不做基督徒来摆脱的。但是我们有的时候会以为既然我不入这个教,就会不受圣经里面对我们的要求和约束、可以继续过犯罪的生活了。但是神造的人,即使那些贪恋罪中之乐的人,他们内心中也总隐隐有一种渴望:能得到一种脱离罪的力量。
还有就是惧怕,我们生命里充满了惧怕。一方面,这惧怕使我们在世界上拼命地做我们自认为能增加利益和安全的事。另一方面,这惧怕也使我们不想面对生命里的某些重大变化。但说到底,就是不肯放弃“园子”,把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园子当成自己的,这是僭越,然后又贪图舒适安逸,贪图在这个社会中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因此不去真正面对自己生命的真相。
然而正是在这个真相里,有你生命永远的结局。在耶稣所讲的这个故事中,园户们杀了园主的儿子并不是故事的结尾,故事的结尾是园主回来了。他要怎么处理这件事呢?他要杀掉这些反叛的人,仍然维持自己对园子的主权,而且把这园子转给他看来合适的人。
世界不会按现在的样子永远持续下去,最终每一个人都要面对清算自己生命和生活的时刻,那时他要为自己在世上所做过的一切负最终的责任,每一个选择、每一个决定、每一句话……
你不是没有过极大的蒙福的机会的人,但很有可能每一个使你蒙福的机会都成为揭发你的邪恶的契机——“我经历过感动,可一回头就忘记他”,“我一再地背叛他”,“绝不愿把自己的主权交给他”,“我故意塞耳不听以此来拒绝这个结果”……每一个给你的蒙福的机会,也很有可能成为你一次又一次被神激怒,而后又激怒神的时刻。
圣经里说,人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神儿子的真相,此时正在非常明确地向着你显明。你面对敞开的门,你面对打开的书,你面对向你们照下来的光。那是从天上,从最高、最荣耀之处向你照过来的。如果你说:“我接受这光,我进入这光。”这光就真的支配你,带领你,使你不在蒙蔽中,使你从黑暗归向光明,使你从原来那邪恶的、虚谎的、辖制人的、撒但的权势之下归向神,使你从原来与神没有关系,在神的祝福里面无份的一个人,变成了神家里的人、神所钟爱的儿女。从此,你由一个只有今生的愁苦和永远的灭亡的人,变成在今生联结于永远的生命,并有天上永远的荣耀的神的儿女!
他邀请你进入这光中,那你的反应呢?你需要的是悔改!是归信!是跟随!
你需要悔改。从原来以为没有神,或者不试图跟神发生关联的境况中悔改;由背朝耶稣转为面向他;由试图躲避和漠视他,转为注目于他跟随他;由爱自己并且享受罪中之乐转为爱神,并且因此恨恶自己,也恨恶自己在罪中的欢乐;由高举自己转为试图高举救主;由自作主张,转为让他来掌管你;由爱罪转为恨罪,由恨神转为爱通过耶稣基督向你临到的神。这叫悔改,是整个生命方向的转回,转回到神统治约束之下的生活。
但仅仅离弃罪还不是真正的决定,离弃罪,意味着你投靠耶稣。耶稣对我来说不再是陌生人,不再是路人,而是替代我受罪的刑罚以拯救我的主人;不是我决定我,而是我以外的那位决定我。我的意愿已经对我没有意义了,我主人的意愿才是有效的。我本来试图建立的自己的安全感、自己的义、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地位,但我的主人来让我把这一切都放下,接受他给我的——他的义、他的顺从、他的功劳、他的恩典、他的救恩。耶稣自己明确地说:“信我的不至于灭亡,必得生命,而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参约3:16-18)
但如果我是真正地信靠他,也就意味着跟从他走一条与世界不一样的道路。这意味着违背世界的潮流和规则,按神的规则而行,好像成了一辆在浩浩荡荡的单行线上逆行的车。于是你面对这潮流的冲撞、压力、指责,但却宁愿跟从他,向着世界死。
真正要说拒绝耶稣的原因,就是因为耶稣的这个要求。耶稣说:“我是神,临到这个世界上,所以我要求你悔改、投靠、跟从。”我们却说:“我不悔改、不投靠、不跟从,所以我不想承认你是神的儿子。”不悔改、不投靠、不跟从,所以试图说他不是,但并不是真的考察确认过他究竟是不是。
然而,如今这个考察和确认已经临到了你。真相已经向你敞开,你当如何回应?如何决定?让我们一起来祷告:
主啊!现在真的是你的时刻,你在召唤。我们真的知道我们不是在一个空无主人的园子里,而是你自己直接创造和掌管;我们真的知道你已经差你的仆人进入这个园子,又吩咐你的爱子命令我们向你转回。主,我不想再杀害你的儿子,而是想要投靠他,也进到他为我成就的救恩里。主,在这里求的是我们都更认真地面对神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的生、死、复活,并且使自己整个的生命,与这生、死、复活显明的事实相称,也因此得着你藉着你儿子的临到而赐下的那完全的祝福:在地,却在天,从今时直到永远,这是奉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1] 本文整理自作者在慕道友营会中的讲道。——编者注
[2] 指承认自己是被规定的,信任规定者,寻求规定者,顺服他的权威。
[3] 安东尼•弗卢(1923.2-2010.8),英国卓有成就的哲学家,分析和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一生都是活跃的无神论者,经常以对于宗教进行犀利的批判辩论和著述引人注目。他也是2003年《人本主义宣言》的签署者。但在2004年戏剧性地宣布他确信有一位神存在,成为了一个仍然推崇实证和理性的有神论者。弗卢虽然承认有神,但是不承认有神迹,是一位“唯理神论者”,而不是基督徒。
[4] 因为证据和解释之间有一种逻辑上的关系,因此证据和结论之间的关联是开放的,任何时候都应该考虑到可能有现在还没有进入到视野的新证据,因此这里存在一个或然率,也就是可能性的问题。那时候最重要的结论是要尽可能地证明你所说的这个解释是最可能的。